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党建信息港   2002年10月30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并负责召集全委会;负责对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对本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对同级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党组提请的重大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审批干部的任免、提名和奖励;以党的委员会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党的委员会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对必须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同级下届代表大会期间,继续主持日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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